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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郭健
8月9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获悉,近日,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区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某广告公司使用1名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林某某上岗进行高处作业,执法人员责令该工人立即停止作业,并对林某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广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烟台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